第2道門檻
50平米還是100平米,蒙查查!
既然沒有營業場所就不可能辦證,記者便退而求其次,假設自己有營業場所,前往梅花村工商所詢問事宜。但是,營業場所至少需要多大,問了一圈,記者至今“蒙查查”。
上周的一個下午,在梅花村工商所,記者看到這里有
一個咨詢窗口和兩個受理窗口,卻只見一個工作人員。好不容易等到自己,工作人員第一句話就是:“開店要先到工商局核名。”猶如當頭一盆冷水。
“可是工商局又說來工商所?”“這里辦不了什么手續,核名是在工商局。”“那需要什么手續?”
“環保證、消防證、衛生許可證、開餐飲店的店鋪面積要在50平方米以上,還要符合商業用途的才行。”“這些都要在哪里辦得到?”“環保證在環保局;消防證好像是在派出所吧,這個我也不是很清楚;食品衛生許可證是在衛生監督所,就是中華廣場那里。”工作人員解答得還是挺細心。
“這些證件辦下來后,還需要什么手續?”
“憑這些證件到區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最后才回到我們這里交工商管理年費。”“區工商局的人又說是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店鋪,才需要配消防證?”
“我也不是很清楚,這個是越秀區工商局的電話,你自己去問吧。”
多次忙音后,記者撥通了越秀區工商局的電話:“店鋪在一樓的,面積要超過100平方米才需要消防證;非一樓的,全部需要辦理消防證。”工作人員回答。“那有沒有規定店的面積至少要多大?”“這個工商局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