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篇
文/本報記者 蔣錚
實習生 李佳
大學生的經歷尚且如此,讓一個受教育無多的人去辦,就更是難于上青天
飲食小販要想做合法良民,究竟有多少道關要過?前几天,記者奔走各部門了解程序。但連跑了兩天下來,作為一個本科畢業的“文化人
”,還是沒摸清個中复雜“門道”。

陳春鳴/畫
第1道門檻
沒有合法固定場所?不用想!
當天上午9時,記者來到位于天河區工商局咨詢所,以自己想開一家拉腸店為名,嘗試一下“合法之路”究竟難不難走。沒想到“第一關”就暈了。
咨詢所注冊大廳內,2號窗口負責咨詢、企業年檢,所幸正在辦理業務的只有一人,在前面的人辦完后,記者開始詢問:
問:我想開腸粉店,請問需辦理什么手續?答:店開在哪里的?要核名之后再辦手續。問:具体地點還在看,想先來問問。答:那到你店鋪所在地轄區的工商所去問。問:那我要先准備什么材料?答:衛生證,消防證(工作人員開始不耐煩了)。問:只要這兩樣就可以了?還需其他材料嗎?答:店面有多大?100平米以上的才要消防證。
當記者想追問下去時,工作人員一句話“總結陳詞”:“都叫你去工商所問了,具体我這里回答不了你。”便不再理睬記者。
看來,如果沒有合法、固定的營業場所,根本就沒有資格辦理營業執照,也就是說,几乎所有流動小販,都只有“非法經營”一條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