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印發“党費收繳規定”,在職党員分四個檔次
据新華社電 經党中央批准,由中央組織部2月4日印發的《關于中國共產党党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党費收繳規定》)昨天起執行。
該規定明确了在職党員交納党費的計算基數,并根据新形勢下党員收入變化情況,將在職
党員交納党費的檔次和比例,由過去的五個檔次五個比例調整為四個檔次四個比例,即“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納党費。對离退休人員中的党員,由過去參照在職人員党員交納党費辦法執行,調整為每月以离退休費總額或養老保險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党費。《党費收繳規定》明确,農民党員每月交納党費標准為0.2元-1元,其具体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党委根据本地情況确定;學生党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員交納党費的標准,仍為每月0.2元。《党費收繳規定》對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党員和不按月領取收入的党員交納党費辦法也作了規定。
(編輯: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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