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怎拆就怎拆
政府部門可否听听城市主人的心聲?
小勞告訴記者,正在籌備相關的活動,這些活動將在下星期陸續展開。“我們會將有關天字碼頭的歷史資料以及大家的集体回憶,以及各方對拆天字碼頭的觀點都整理成一個專題,屆時也將會有一個网上的活動來表
達我們對事件的關注的,不過活動的形式暫時保密。”
記者:文物專家說天字碼頭不是文物保護單位,文物法保護不了天字碼頭……
小勞:我認為,首先要确認的,不是天字碼頭是不是歷史文物,而是天字碼頭的主權誰屬。
舊城改造中,沒有听到來自城市主人———市民的聲音,可以說,這個制度本身就有很大的缺陷。
正如這次拆天字碼頭,沒有咨詢公眾,就說要拆了。所以,我覺得現在的法律,不是沒有保護文物,而是沒有保護市民的知情權和決策權。保護天字碼頭的意義,并不僅僅在于物。現在不是有非物質文化遺產嗎?一座碼頭,連續270年的使用,以及無數市民的記憶,這本身就很值得珍惜了。
記者:市民的知情權和決策權,法律是如何界定?
小勞:現在我們根本沒有這個法律。
記者:拆遷條例能不能管得著?你對這個研究過嗎?
小勞:据我了解,拆遷條例對于公共設施的拆遷,几乎沒有法律規定。基本上,有些政府部門以城市主人自居,想怎樣就怎樣。
記者:天字碼頭現在沒有法律地位,保護起來有難度。假如能夠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義申報,成功后自然也可以。但時間還來得及嗎?
小勞:我本身也是學法律出身的,我覺得很多事情拘泥于法律沒有太大意義,法律本身都是落后于現實需要的。
記者:市民說話要算話,還是得靠法律保證。
小勞:專家可以給意見,但決策權應該在市民手里。正如我家的廁所該怎樣改建,我愿意听專業人士的意見,但最終改建成怎樣,關鍵還是應該我說了算。總不能專家說我家馬桶太落后了,就把它拆掉了。說不定我就喜歡它舊,坐久了有感情嘛。政府部門最多也只是一個物業管理公司的角色。
記者:去年香港拆皇后碼頭鬧得沸沸揚揚,近在咫尺的廣州也要拆碼頭了,相信會有不少人拿這兩件事來一個對比吧?
小勞:事實上,香港的皇后碼頭只有70年歷史。但廣州的天字碼頭卻有270年歷史,連續不斷的使用。而且天字碼頭所經歷的歷史事件也遠比香港皇后碼頭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