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
前后短短三天的時間,都是在深圳,都是所謂的執法人員,也都是一副手銬,緊緊銬住的卻是兩雙無辜的手。
3月20日上午,一名便裝男子在深圳龍崗區布吉新一佳公交站乘上832路公交車后,多次亮出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執勤乘車證”,并拒絕購買2元錢的車票。爭執期間,該男子突然掏出一副手銬將
女售票員銬在公交車后門旁的立柱上,約兩小時后,經崗頭派出所負責人与車隊協商,女售票員的手銬才被打開。
而三天前,即3月17日凌晨,深圳羅湖區某花園一名女子墜樓自殺死亡。羅湖公安分局黃貝派出所兩民警在維護現場秩序時与一位采訪記者發生爭執,便將其反銬雙手強行帶回派出所。
讀過新聞,陡然涌起不可思議的荒誕。那位售票員事后說,“怎么也沒想到真會把我銬起來”,是呀,誰能想到?那位記者想到了嗎?我們能想到嗎?不能。但它卻真實地接踵而至。豈止是荒誕,也讓人分明感覺到一份恐懼。
只是因為几句言語的爭執,只是因為區區2元錢的車票,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是真的巡防員”,只是面對著兩個正在做著自己本職工作的小公民,為什么那几位執法人員竟會如此的粗暴囂張?僅僅是偶然的巧合嗎?
据悉,男子蔣某系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反扒大隊聘用巡防員,當時持的是他人已作廢證件且并非執行公務,事后,他因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處以拘留10至15天,罰款1000元”。而黃貝派出所的兩位涉事民警則受到了行政處分、停職、單位通報等處理。兩個事件時間相近,地點相近,性質相近,但處理結果卻并不相近,一個是拘留罰款,一個卻只是內部處理,這是不是有處罰過輕、違法成本過低之嫌?而處罰過輕、違法成本的過低,難道不正是造成他們敢于如此粗暴囂張有恃無恐的原因所在嗎?
無疑,更根本的原因還在于特權思想的作祟。蔣某先是要坐“霸王車”,被拒后便叫嚷:“還要我買票?我給你上上法制課!”他當然是懂法制的,但他的法制是用來嚇唬老百姓的,對于自己,則面子、私利都要遠比法制重要。還只是一個聘用的巡防員,也敢如此叫囂,那要是他成了正規的執法者呢?身上帶了手銬就用手銬來發威,那要是他帶的是槍呢?可不就出人命了。而這樣的例子并非沒有發生過。
法律的尊嚴、執法的權威,是靠公民的敬畏感培養出來的,而絕不是靠動不動就掏出手銬、槍械威嚇出來的。當這樣的兩件事情碰巧湊到了一起,也許正可以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認真地去比對、思考一回。
每日一句
法律的尊嚴、執法的權威,是靠公民的敬畏感培養出來的,而絕不是靠動不動就掏出手銬、槍械威嚇出來的———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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