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生元
65歲的農民工老徐猝死在鄭州二七廣場東北角處。而這個地方是鄭州的鬧市區。可是當地的醫院、公安、民政局、辦事處,都“管不了”,以致老人的尸体停放在街頭長達五小時。最后這位老人的尸体才由殯儀館拉走。(3月21日新華网)
一位65歲的農民猝死在繁華的鬧市,這原本就很悲涼了。可是死后其
尸体居然橫陳于鬧市無人處理,這就顯得更加悲涼了。
無論醫院,還是公安、民政局和辦事處,他們都有“管不了”的理由。110警察希望醫院的救護車將尸体拉走。而120指揮中心說,救護車只拉病人或傷者,不拉尸体。尸体應由公安机關檢驗后,由民政部門出面,交由殯儀館處理。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說,首先要由公安部門出面,開出證明,證明此事不是刑事案件,确認死者的身份、有無親屬。如果此人确為三無人員,可以直接和殯儀館聯系火化,再交由當地的民政部門解決后事。民警說,醫院不拉人,就沒法進行尸檢,沒有尸檢報告派出所就無法開具證明。現在關鍵是沒人拉尸体,民政部門也不管,“把所有問題都往派出所身上推”。派出所要是有停尸間,早把人拉走了。
可是,老徐的工友卻說:“政府有那么多部門,為啥一個死人就沒人管呢?”
這是很發人深省的。一位老者猝死在了街頭,政府又有那么多花著納稅人錢的部門,居然讓這位老者的尸体暴尸于鬧市那么長的時間。這究竟是為什么?從辦事的程序和制度上來說,他們都是沒有錯的。那么究竟錯在了哪里呢?誰錯了呢?難道誰都沒有錯?難道是老人的錯?他不該死在街頭?或者老人的尸体就該放在街頭?事理顯然不能是這樣的。
与其說他們是在按程序和制度辦事,倒不如說他們是怕承擔責任,是在相互推諉應盡的職責。我倒要問問:如果這件事對他們都非常有利可圖,那情況又怎么樣呢?据所見所聞,我揣摩可能要掙著搶著去做。
對于這种不積极履職、不主動作為的行為,我想,還得有嚴肅的責任追究。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