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
長期以來,很多人雖然想植樹,但由于條件限制實現不了,而且即便植了樹,也未必能存活下來。針對這個問題,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近日在新華网的博客中建議,每個公民交出20元錢,建立國家義務植樹基金,由國家統一安排專業隊伍植樹和管護林木,這樣既可以滿足大家植樹的愿望,也可以解決
義務植樹盡責率低的尷尬,還可以安排許多人就業。
如果是其他什么人提出上述建議,估計不會引起多大反響,但偏偏建議者不是一般人,而是鼎鼎有名的曹清堯先生,于是反響也非同一般了———新浪网進行的一項即時調查顯示,反對曹清堯建議的网友占83.33%,支持者僅為16.67%。筆者認為,對于曹清堯先生的這個建議,可以從兩個層面進行具体分析———
其一,公民是否應該交錢植樹?1982年2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第11條規定:義務植樹所需的苗木費、管護費,應當根据自力更生勤儉節約的原則,一般由林權所有單位負責解決,林權所有單位不能解決的,由各級財政酌情解決。可見,讓納稅人交錢植樹于法無据。网友問得好:“納稅人已交了錢,林業局的經費不就是納稅人的錢嗎?咋不用在植樹上?”
其二,有多少人愿意交這筆錢?即便人們認為應該積极響應林業部門的號召,認真履行植樹的義務,況且每人每年交20元錢也不是大數目,但是,林業部門如何才能讓世人相信,他們每人交的20元錢一定用在了植樹上?有网友坦言:“交20元植樹費用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我們對掌管這些錢的人沒有信任。”對林業部門而言,向人們講清楚交錢植樹的道理(而不是講“法理”,因為于法無据)或許并不難,真正難辦的是如何取信于人。
曹清堯先生是林業局新聞發言人,他除了把這個建議發表在博客上,還曾向眾多媒体的記者作過宣講,可以認為,這不只是他個人的意見,而在一定意義上代表了國家林業局的主張,“林業局新聞發言人”的身份,至少為曹清堯的建議增加了一定的官方色彩,或者說為他的建議提供了來自官方的某种“信譽擔保”。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