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稀銀
3月15日上午,西安市煙草專賣局對去年查獲的涉及全國22個厂家45個品牌,標值5120万余元的假冒商標卷煙采用高爐銷毀,在經過兩次高溫焚燒及煙霧過濾后,產生气体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同樣,蘭州市也于近日將標值1512万元的假冒香煙塞進了粉碎机,粉末免費提供給企業成為制作木炭的原料(3月16日
《華商報》、15日《蘭州晨報》)
對比露天焚燒,這兩個“動作”可稱“綠色銷毀”,其進步意義不言而喻,只是“綠色銷毀”的呼喚由來已久,步伐為何始終艱難?
認識難統一,此其一。執法部門通常的做法盡管給環保帶來明顯危害,對資源沒有進行有效利用,但因形式公開聲勢又大,顯示戰績的同時,對違法者确能起到一定的震懾和打擊作用。技術難攻關,此其二。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的“綠色銷毀”標准,相關的技術和設施更是缺乏,尤其是變廢之“寶”的質量安全難以保證。受益難分配,此其三。即便能夠甄別出有使用价值且對人体無害的假貨,但怎樣使用、誰來享用等均是難題,比如蘭州“假煙制木炭”,是由生產企業作為產品出售,還是無償提供給社會呢?若是后者,其處理成本又由誰來承擔?監管難到位,此其四。“綠色銷毀”加大監管難度,假貨處理不慎便會“回流”到市場上形成再次危害,給原本就很脆弱的打假工作帶來更大的被動。
推進“綠色銷毀”,除了要解決好以上“四難”外,當務之急是要由國家制定并出台“綠色銷毀”標准,形成應有的制度保障。同時,應由國家和各省聯合進行技術攻關,并加大監管力度,鼓勵更多的團体和個人積极加入到假貨治理中,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假貨的泛濫,徹底減輕“綠色銷毀”的壓力。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