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規范侵權民事責任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傅漢榮、王雷、韓平報道:汽車撞人了,肇事者應承擔什么侵權責任?“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針對當前民事官司中侵權責任爭議多、法律适用不全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佛山中院民一庭庭長黃學軍建議,將盡快制定《侵權責任法》。
黃學
軍介紹,目前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中,爭議最大、問題最多的是侵權民事責任的法律适用問題。例如机動車交通事故致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侵權損害賠償,《民法通則》僅在歸責原則上有所涉及,具体責任构成和責任承擔均未規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比較原則。”對于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的標准,亟需通過立法來統一認識,統一司法標准。此外,醫療侵權、精神損害賠償以及新聞侵權和名譽侵權的界限和賠償標准,都需要通過制定《侵權責任法》予以明确和規范。
(編輯: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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