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短信法”還沒必要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周樂瑞、許琛、王雷報道:黃段子短信泛濫,“垃圾”短信愛半夜騷扰……今年的“兩會”,又有多位代表聲討“短信騷扰”。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和蔡媽輝分別提出建議,希望實行手机號碼實名制和立法的手段來遏制日益嚴重的短信騷扰,中國移動廣東
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徐龍代表則呼吁,全社會要動員起來,圍剿“垃圾短信”。
張育彪認為,垃圾短信猖獗的關鍵原因,在于手机號碼沒有實行實名制。
蔡媽輝則認為:“應盡快制定和出台‘短信法’,保護消費者權益。”對于一些有意散播他人個人信息或以此牟利的,甚至應該給予刑事處罰。
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協秘書長陳舒則表示,目前,還沒有必要另立新法來保護机主免受短信騷扰之苦,“其實很多都可以從民法中找到依据來加以解決,如果有人向你發黃色騷扰短信,完全可以告他;如果机主因為短信的原因,財產上受到了損害,也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那么,負責提供通訊服務的運營商是否應該擔起責任呢?陳舒認為:“這個問題要分兩面看。如果運營上有這個處理能力,那么你可以追究他的責任。但如果運營商沒有能力,你就不能再對他苛求了。”
“這在通訊業上是個世界性的課題,不是中國特有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徐龍則表示,目前他們也正在探索解決途徑,希望能從技術層面上對違規違法的內容進行攔截。
徐龍呼吁,希望全社會動員起來,圍剿“垃圾短信”,只要發現“不良的、欺詐的短信”,應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或向運營商、通管部門投訴。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