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可否決政府部門對經濟領域的不當決策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張軍、韓平、王雷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劉來平建議,由全國人大成立一個國家經濟安全委員會,對政府部門的宏觀調控政策、重大金融政策、外資并購等方面實行前置性的審查,并就某些可能危害國家經濟安全的事項實行主動性介入和審
查,并有權召集、協調決策,甚至有權否決政府部門對經濟領域的不當決策。
“國家經濟安全涉及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資源安全、外資收購安全等多個方面,”劉來平指出,進入21世紀,我國履行對WTO的承諾,大幅度放寬對外商在華投資的有關限制,如持股比例、轉讓技術等附加條件等。再加上資本市場的日益開放,給外資在華并購我國重要行業、企業提供了諸多方便條件。2003年前,外資在中國并購僅占它們在華直接投資總額的5%,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這一比例突然上升到63.6%,增加了近12倍;一份報告數据更顯示,從2005年7月到2006年6月間的一年中,有价值140億美元的中國內地公司為境外企業所并購。在參与并購的這些外企中,來自美國的企業排名第一。
劉來平認為,對外投資安全問題同樣值得關注。他指出,在涉及國家主權基金、港股直通車等問題上,“我們的決策机制、我們選擇的時間、問題的應對机制等都必須納入詳盡的論證,盡量少交納學費,特別是要防止外匯流出失控,威脅國家的金融安全。”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