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鳳霞
申女士到銀行存742.5元零鈔時,被銀行告知要收500元錢的手續費。事后銀行對記者稱當時那名銀行工作人員与申女士是熟人,才隨口說了一句“要收500元手續費”的玩笑話。但申女士表示自己并不認識那名工作人員。(3月14日《大河報》)
銀行拒絕零鈔已經成為一种流行了。日前《齊魯晚報》報道
說,山東一位姓遲的儲戶找到萊陽農村信用社求助,稱他現有一筆百万元巨款要存到銀行,不過這一百万元全是一元面值的零錢:90万張一元紙幣和10万個一元硬幣。一百万元竟裝了25麻袋,總重量超過了3吨,銀行15個网點近百人參与點鈔,用時4天。而盡管說這家信用社值得尊敬,但這筆零鈔的來歷卻能夠說明別的銀行是怎么對待零鈔的。遲先生介紹說,他是萊陽市一家金屬加工企業的財務負責人,這一百万元零錢本是青島一家公交公司累積的,可能是當地銀行不予接收,便作為貨款付給了青島一家汽車配件企業,而剛好他們的企業跟青島這家汽車配件企業有供貨關系,便作為貨款轉付給了他們。接到這個“燙手的山芋”,遲先生連續兩天跑了12個銀行网點,都因為零錢數額太大被婉拒。而有關銀行拒絕存儲兌換零錢的報道我們看到的實在是太多了吧?
零鈔存入銀行難,想去銀行兌換零鈔同樣做不到。這也就是說,零錢已經成了“孤儿”,從銀行流出來后,想再回到銀行可謂是難上加難。而既然作為親媽的銀行拒絕零鈔,那么,能不能給零鈔找個“干媽”呢,讓某些民間机构合理地經營如何?目前有的地方也已經出現了“職業換零人”,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民間人士收費兌換零鈔是違法的,但也總該想個辦法呀。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