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起維權
追究韓曉靜刑事責任
楊劍昌認為,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相關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作為深
圳人大代表,協調并監督各有關執法机构對非法醫療美容、用假冒偽劣商品、發布虛假廣告的韓氏美容院進行現場檢查,是其法定的權利,也是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所在,應當獲得法律保障。楊劍昌對記者表示,自己一身清白,韓曉靜在誣告信中所說的敲詐勒索純屬無中生有,這些誣告信導致很多單位的紀檢部門多次找他談話,一方面影響了他的正常工作,同時也給他帶來一定程度的精神壓力。
楊劍昌表示,韓曉靜的行為已构成捏造、侮辱、誹謗犯罪,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此已向深圳市公安局提出要求依法追究韓氏美容中心負責人韓曉靜的刑事責任。實習生劉婧記者歐陽四平
韓氏的牌照
韓氏美容中心是韓曉靜以個体工商戶的形式在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02號信興地王大廈商務公寓1211單元設立的一間美容院,經營范圍為“美容保健服務”(不含醫療美容),經營期限為自2000年5月30日至2009年5月30日。
消費者投訴
2003年4月,蔣某在該美容院花了3800元做腹部去脂肪包塊手術,第二天腹部就明顯疼痛,四天后停止治療,醫院診斷為再次發炎,但該美容中心拒絕退款。
2005年9月,杜某花了8800元在該美容院做面部美容,之后出現面部紅腫和水泡現象。
2006年2月,饒某花費一万元在該中心進行祛斑手術,三個月后皮膚出現紅豆,現已毀容。2006年11月,李某在韓氏美容中心做面部祛斑術,做完后面部紅腫,并有脫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