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王雷、傅漢榮、韓平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李秉記昨日建議,醫保籌資標准應根据我國GDP增長速度逐年提高,中央和地方財政的補助標准不低于80%,個人(家庭)繳費也應分類。
昨日,李秉記提交《關于加快推進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制度构建全民醫保体系的建議》,建議根据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和承
受能力,合理确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籌資標准。個人(家庭)繳費建議分四個檔次:達到個人所得稅征收標准的城鎮居民,每年繳納標准不超籌資標准的20%;一般收入水平的家庭,繳納標准不超籌資標准的10%;城鎮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城鎮非從業人員,繳納標准不超籌資標准的5%;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和低保對象,繳費部分由政府負責解決。
同時,建立財政保障机制,經濟發達省份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經費由省級財政為主列支,中央財政适當補助;經濟欠發達省份的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經費由中央財政為主列支,省級財政适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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