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陳瑞愛建議完善執行威懾机制,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傅漢榮、王雷、韓平報道:粵籍全國人大代表陳瑞愛昨天建議,解決法院“執行難”問題要加大約束力度,排除非法干扰。
陳瑞愛認為,目前各地法院仍不同程度存在“執行難”問題,這与還沒有建立完
善的執行威懾机制有關。執行威懾机制,是通過增強威懾力來促使債務人主動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机制。建立和完善執行威懾机制,首先要從改革法院的管理体制入手,徹底改變“司法權力地方化、審判活動行政化、法官職業大眾化”的現狀,法院“人、財、物”必須由上級法院管理,突出司法獨立性,避免地方保護和干預。
陳瑞愛建議,凡是涉及領導干部賴債的,欠賬名單抄送組織部門;行政机關逃債的,送組織人事部門備案登記,杜絕“有錢請吃、無錢還債”,“逃債照升官”的情況。同時,加強對被執行人及其財產的發現,落實強制被執行人申報財產制度,并懸賞舉報被執行人和被執行財產。可將懸賞金列入財政預算,由國家財政開支。
陳瑞愛還提出,建立執行案件信息平台,把法院的執行案件,從立案到終結的每一個步驟、程序、措施,及時錄入到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据庫中,通過与銀行、工商登記、房地產管理、工程招投標管理、出入境管理、車輛管理等部門電腦系統相鏈接,使法院可以通過网絡查詢當事人存款、房屋、工商登記、土地資料、車輛登記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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