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王雷、傅漢榮、許琛報道:昨天,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來平在分組討論中說,初任法官年齡建議提高到30歲。 劉來平認為,法官需要針對事實解決社會問題,這需要經驗和對社會完善的看法,有一定年歲的人處理問題比較穩重、理性,不會偏激。但是現在的《法官法》規定,23歲就 可以當法官。 劉來平指出,國情教育非常重要,法官不能机械地使用法律,只有系統、理性地運用,才能讓僵化的條文在具体的個案中体現法律的生命力。 (編輯:左左)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王雷、傅漢榮、許琛報道:昨天,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劉來平在分組討論中說,初任法官年齡建議提高到30歲。
劉來平認為,法官需要針對事實解決社會問題,這需要經驗和對社會完善的看法,有一定年歲的人處理問題比較穩重、理性,不會偏激。但是現在的《法官法》規定,23歲就
劉來平指出,國情教育非常重要,法官不能机械地使用法律,只有系統、理性地運用,才能讓僵化的條文在具体的個案中体現法律的生命力。
(編輯:左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