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体制改革導致部分人退休金差异懸殊
本報訊 記者金璐、陳驍鵬、羅云芳、周敏報道:“大部制”改革方案前日揭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實際上,深圳已經先行先試“大部制”,事業單位改革也于2006年全面啟動。隨著改革措施逐步落實,這一打造“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之舉,引
發了相關利益群体的不同聲音。
前日,實施改革的原事業單位之一———深圳大劇院的一些員工對改制表達了不同意見。据員工自行計算,改制后,個人最大損失高達46万元。
退休金相差太懸殊
“我們痛定思痛,感覺痛得致命。”前日,深圳大劇院部分員工聚集在一起,要求領導解決“改革老人老辦法”的問題。員工們算賬:2006年事業單位改革啟動時提前退休人員,可以按照事業單位標准享受退休金。而留在工作崗位的職工,轉制為企業職工身份后,退休金待遇降低,按18年期限算,最多差46万元。
据了解,2006年3月,深圳部分事業單位改制,深圳大劇院改制為企業。當時,年滿53歲的男職工、年滿45歲的女職工以及工齡滿30年的職工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然后按照事業單位標准享受退休工資。
据深圳大劇院員工介紹,劇院原有員工六七十人,當年就退休了20多人。如今還在工作的有50多人,現在非常后悔,因為退休工資的驟然降低,讓他們一下子感受到了“企業”与“事業”的不同。
大劇院工作人員出示一份企業、事業退休金對比表,該表清晰地反映出按照事業單位編制退休金標准,副高職稱人員每月為5375元,而企業職工同等級別的退休金只有3222.64元。以退休后領取18年退休金計算,副高、副處損失約46万元,中級職稱損失約39万元,而普工的損失也達25万元左右。
大劇院員工表示,既然已經轉制為企業,他們可以不計較眼前利益,但是2006年前后退休与否的差距太大,令大劇院現職老員工強烈不滿,要求“改革老人老辦法”的問題。他們認為,實行“老人老辦法”,原事業單位編制的員工,退休時應按事業單位社保標准享受退休工資,這是對原改革方案的科學修改,既不影響原改革方案中其他條款的連貫實施,又解決了大劇院員工權益受損的問題。
大劇院員工認為,根据深辦(2006)34號《深圳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大劇院的定位是公益性公共文化設施,不應在改革之列;而根据深辦(2006)11號《深圳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繼續保留的事業單位”包括“公共文化”,大劇院正是眾所周知的文化公共設施。從這一角度來說,大劇院也不應該在改革之列。
而且,國家大劇院是事業單位,上海大劇院轉企后又轉回事業單位,香港文化中心職工屬公務員系列。
政府專門組織調研
記者獲悉,大劇院員工反映的問題,已經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的關注。昨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改革辦主任南岭已經帶隊前往大劇院進行調研。
南岭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事業單位改革是一件系統事情,一兩句話也說不清楚。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