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中院提醒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應注意保留原件以及票据
本報訊 記者鄭思琪、通訊員王創輝報道:美体內衣沒有穿出美体效果,卻惹來一身發痒的紅斑。然而,面對擁有產品質量合格證等多項證明文件的美体產品,王女士如何讓商家為自己的“損傷”埋單?
适值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
際,東莞中院特別提醒消費者,在遭遇這類因產品缺陷而致人受損的侵權官司時,應注意保留產品原件以及購買票据,并證明“損傷”由缺陷產品所致。
穿不到半個月全身起紅斑
2006年4月12日,住在東莞万江的王女士花了3000元,從朋友葉小姐的店里買了一套纖瀛的美体內衣以及同品牌的內褲一條。為了确保達到該品牌內衣所宣傳的美体效果,除了洗澡,王女士基本上都穿著這套內衣,只是定期更換內褲。如此持續了不到半個月,王小姐發現她身上美体內衣所覆蓋的部位,包括胸部、腹部、臀部等位置,都出現大面積紅斑。而且,紅斑遍布的地方還陣陣發痒。為了撓痒,王女士徹夜無法安睡。
2006年5月4日,王女士到東莞市慢性病防治醫院看病。此時,她身上一些部位的紅斑已經發展成環狀,中央甚至呈現紫色皰疹。經醫生診斷,王女士的病情屬于“接触性皮炎”。通過治療,她的紅斑症狀才逐漸消退。事后,王女士与售賣內衣的葉小姐進行交涉,將內衣退還給了對方,并要求其提供賠償。但雙方無法就賠償內容達成一致。
至此,這對曾經的好朋友徹底撕破臉,王女士將葉小姐告上了法庭。
應保留缺陷產品作證据
事實上,對于王女士來說,這場官司并不好打。
首先,她要證明自己的紅斑症狀是因穿著美体內衣所引起,但她已將購買的全套內衣、內褲都歸還給了店家;其次,她要證明自己所購買的美体內衣存在質量問題,但店家能夠出示全套的證明文件,證明該產品“質量過關”。
由于內衣原件已經被退回給商家,而且王女士也僅能證明自己受到傷害的事實,卻沒有內衣質量有問題的證据。因此,這套由葉小姐售賣的美体內衣不能直接被認定為質量有問題。也因此,王女士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据的若干規定》的規定。
但是,法院采信了王女士提供的一份重要證据。這是由東莞市工商局制作的一份《詢問筆錄》,据筆錄的內容反映,葉小姐承認自己清楚王女士使用纖瀛健康調整型內衣出現皮膚過敏現象,并解釋出現過敏現象應該是不适合使用該產品而引起皮膚過敏。
根据這一證据,法院認為王女士所受到的損害与穿著內衣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聯系。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的規定。因此,法院酌定葉小姐給付王女士精神損害賠償金8000元。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