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改為要求“不違法經營”,減輕對企業壓力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張軍、廖怀凌、陳曉璇報道:全國政協委員、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宁昨天提出,“企業應合法經營”的提法不妥,應改為“企業不違法經營”。
厲以宁說,現在經常談到一句話,叫企業要合法經營,包括國企和民企,“這种提法不妥當”。
改為“不違法經營”區別在哪?他解釋,當說“合法經營”時,是由企業自己來舉證,“合這個法、合那個法,舉不胜舉,實際上給企業壓力”,但改成“不違法經營”后,若企業被指違法,就得由對方舉證違什么法了,“這樣舉證容易得多”。
厲以宁還指出,現在經常有報道稱“中國GDP占全世界的5%,但能源消耗占世界的20%”。“難道我們能源消耗真比國外大那么多?不是,是我們沒有品牌,我們的加工值少”。他舉例:國內西服1000多元一套,而國外的名牌西服,好几千美元甚至上万美元一套,“但消耗的電是一樣的”。他建議,企業應提高品牌加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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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