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昨日報道引發眾議并顯示“年齡差异”:年輕男女表示接受,年齡較大人士多持反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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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
記者韓平、李宜航、周樂瑞報道:本報昨日出街的“修改婚姻法,鼓勵‘姐弟配’”一文受到廣泛關注,在各大門戶网站上,該文被迅速轉載,并引發眾多网友發表評論,為此記者特地再次走訪有關各方,詳細听取進一步的意見。
現狀:男女比例失衡日趨嚴重
昨日提出建議的郭麗虹代表再次向記者表示,她提出此議案并非是想對“姐弟戀”或是“兄妹戀”作出道德評判,而是在目前我國人口結构的新形勢下,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婚姻模式從法律上給予一定的支持,至少是不要成為被傳統思想束縛的人們的一個心理上的支撐點。她表示,雖然法律規定男女婚齡的最低起點不同,并不意味著現實生活中人們一定會按照這個模式去做,但也不可否認,有這樣一個“男大女小”的法定結婚年齡存在,确實會在有意無意之間引導一些人去作這樣的聯想。她表示,現在有這么多人關心這個話題,可以引導人們進行廣泛的思索,從傳統上、文化上、法律上全面深入地思考這個問題,有助于找到更好的辦法來應對未來人口結构變化的國情,應該是件好事。但是希望參与討論的人能夠平心靜气地講事實,擺道理。
郭代表稱,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統計數据,2006年全國小學在校男生為5713.36万人,女生為4998.17万人,即相對于年齡差距在6歲以內的、6到13歲之間的人群來說,男生就比女生多出了715万人。我國的小學毛入學率已達到100%以上,因此這個數据能夠代表此段年齡人口的實際性別比,可以想象這些學生達到婚育年齡時將會出現怎樣的社會問題。我們現在早做准備是有益無害的,不能說等到這些人找不到老婆的時候再說。因為法律的制定是有前瞻性的。
郭代表認為,更為嚴重的是,這种出生性別比失衡的趨勢日益嚴重。根据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樣本數据,0-4歲之間男女比例接近5:4,已經達到國際上非常罕見的程度,說明性別比失衡加速非常明顯。
另一方面,目前大城市里又呈現出大齡未婚女青年數遠遠超過同齡男性的狀況,因此,在法律上、輿論上不反對“姐弟戀”,并為兩個比例失衡的“姐弟群落”創造一定的條件還是有必要的。
現實:适婚男女能接受難做到
從記者之前接触到的有關這個話題的討論中,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是,許多青年的男女都表示自己能夠接受“姐弟戀”,但一般的年齡差距不希望超過3歲。同時也有不少男青年承認,如果跟家長說明找了一個年齡大的“姐姐”,肯定會受到父母的反對。因為在不少父母心目當中,“女大一,不是妻”的想法占据了主流。
一些女青年也向記者表示,雖然自己對于“姐弟戀”一事几乎可以說是毫不介意,但放眼四周,“姐弟戀”最終能夠修得正果的真是很少。尤其是男方,明顯承受著更大的社會壓力,最后都會在家人与周圍朋友的議論中分手。因此,當她們听說有人大代表提議從法定年齡上去除這個人為的“男大女小”都表示非常高興,認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种表現。
但是,一些年齡較大的人士則持反對的意見比較多。當記者就此話題采訪一位人到中年的男性人大代表時,他非常斬釘截鐵地說:“如果我有一個儿子,我不同意他找‘姐姐’,如果我有一個女儿,我也堅決不同意她找‘弟弟’!”為啥呢?“很簡單,如果是儿子,將來40來歲的時候帶老婆出去,別人會問‘這是你媽還是?’我受不了;如果是女儿,找了個小弟弟,將來她老了,男的再找小的,她半道上給人踹下來豈不更慘?!”
還有一位男性人大代表表示,男比女大的婚姻模式在中國根深蒂固,几千年流傳下來,肯定有它合理的一面。他表示,雖然別人談“姐弟戀”他并不會認為是大逆不道,但是如果自己家里有人這樣做,還是會感覺別扭。
廣東省民政局一位長期從事婚戀家庭研究的女同志表示,現在大城市里,确實存在著大齡女青年人數遠遠超過男性的現象,一些婚介所的統計數据表明,30歲以上的求偶人員中,女性与男性的比例達到100比6,失衡現象确實存在。但是,由于男性与女性的生理周期不一樣,每個階段的要求也不一樣,因此當“姐弟戀”進入老年期后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問題。她表示,雖然有一些國外的研究報告指出“女比男大10歲,兩性關系最為和諧”,但是,到了男人50歲的時候,女人已經60歲了,這個時候會怎么樣呢?雖然這樣的案例不多,但不合适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她認為,對于因父母干涉而斷送“姐弟戀”的人來說,雖然失戀很痛苦,但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