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低毒,不要盲目食用;管理規范正在研究

上圖:本報頭版本月2日的報道
本報訊 記者黃海云報道:本報2日頭版報道的《巴魚是不是河豚?是否有毒?監管部門說不清》
見報后,受到了省食品安全辦公室的高度重視。昨天下午,省食安辦就本報報道涉及的問題進行了回應:“巴魚是人工淡水養殖的河豚魚。目前廣東省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河豚魚人工養殖、加工、經營方面的管理規范,專家建議消費者在相關管理規范出台前,不要盲目食用巴魚。”
省食安辦專家表示,河豚是魨科魚類的通稱。目前,廣東俗稱的“巴魚”實際上是人工淡水養殖的暗紋東方豚,屬于河豚的一种。暗紋東方豚于1991年開始人工繁殖,目前全國包括廣東、山東、江蘇、廣西省等多個省份都有人工養殖產品。專家還指出,几乎所有种類的河豚都含河豚毒素。“但河豚体內的河豚毒素并非源于自身,而主要源于感染了能產生河豚毒素的嗜鹽性海洋微生物如溶藻弧菌、鰻弧菌、明亮發光杆菌、放線菌等,或者攝食了海洋中含河豚毒素的餌料生物如渦虫、紐虫、法螺、織紋螺等,其含有的毒素被河豚吸收轉儲于体內”。
不過,相對于野生河豚魚(廣東俗稱“雞泡魚”),人工養殖的河豚魚相對低毒。在人工池塘養殖條件下,只要飼養的水環境控制好,投喂無毒飼料而不是有毒的生物餌料,養成的暗紋東方豚毒性會相對較小。其毒素主要存在于卵巢、肝臟、眼睛、皮膚、血液等,在正确養殖、加工下,其魚肉是無毒的,少量食用相對安全。
省食安辦相關負責人還透露,針對目前國內河豚魚養殖業發展的實際情況,有關部門正積极研究河豚魚人工養殖、加工、經營方面的管理規范。但由于巴魚仍然有一定的毒性,且人工養殖的巴魚与野生的河豚魚難以區分,因此專家建議消費者在國家沒有建立河豚魚人工養殖、加工、餐飲管理規范之前,不要盲目食用。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