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等東部省份農民的中央財政醫療補助僅為2元,政協委員提案呼吁公共財政應堅持公平性
本報北京消息 特派記者廖怀凌、張軍、陳曉璇報道:“最近中央決定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准提高到100元以上,中央財政對中西部省份農民的補助標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但對東部地區部分省農民
的補助只相當于中西部地區的1/10,這种補貼政策并不公平。”十屆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常委姚志彬接受羊城晚報專訪時指出,享受醫療保障是廣大農民群眾的一項基本福利,希望公共財政能堅持公平性。
中央財政對廣東省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補助是多少?在今年1月舉行的廣東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廣東省副省長雷于藍參加一個專題座談會時說:“2005年我在江西開會,跟吳儀副總理講,我們廣東對國家財政的貢獻是很大的,中央財政陽光應該也能惠及到廣東的農民,哪怕是1元也好啊。后來吳儀副總理講,1元我不給,要給就給2元吧,后來浙江和廣東是2元,這個2元就是多了4000多万元,中央也是不斷在這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明天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委員姚志彬提交的提案指出,合理的財政補助政策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的保證,公共財政應堅持公平性。他指出,東部地區省份每年上繳中央的財政收入數額不少,但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的補助卻非常少,這种公共財政的再分配應該平等。姚志彬還指出,受物价因素影響,東部地區物价消費水平高,醫療費用高,即使新農合人均籌資達到100元的標准,保障水平也會低于中西部地區,因此,東部地區的籌資標准要高于中西部地區,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投入還要更多。
姚志彬建議,從2008年起,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新農合的補助標准也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如果中央財政确實有困難,對東部地區新農合的補助標准也不應低于基本籌資標准的20%,同時明确各級財政補助標准,避免加重困難縣市的財政負擔和加重農民負擔。
(編輯: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