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樂瑞 李宜航 許琛
“明星代表”李林楷接受羊城晚報專訪時強調中國對于私人財產的保護才剛剛起步
■李林楷 簡介

教授級高工,1962年生于揭陽
,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政協揭陽市委員會副主席,民盟揭陽市委主委。曾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勞動模范”稱號,2005年獲國務院授予政府特殊津貼。
五年前,他領銜上書將保護私人財產寫入憲法。那時,有人說他是反歷史潮流。
重壓之下,他不拋棄,不放棄,繼續呼吁、吶喊。
一年多后,他的堅持得到回報,保護私產的建議最終被寫入憲法修正案,“民營企業家如此深地介入憲法的修訂,讓自己的聲音体現在國家根本大法中,這還是首次。”
昨天,接受羊城晚報專訪的李林楷,回味這起具有標本意義的人大代表參政實例仍顯激動。
今年,他又將眼光聚焦于“私產入憲”后的“衍生物”,与公民財產權益息息相關的《物權法》。李林楷認為,《物權法》出台后,在很多問題上仍缺乏相關的配套政策,像“住改商”、城中村房屋歸屬等問題,《物權法》仍需進一步明确……
在這位掌控數億資產的民企老板眼中,中國對于私人財產保護才剛剛起步,遠未達到終點。
“超前”提出私產入憲化解民企“做大”憂慮
羊城晚報:您的“人大代表”生涯有几年了?
李林楷(以下簡稱“李”):我的“人大代表”生涯有近15年了。從1993年起,我就當選為揭陽榕城區人大代表,主要是針對地方發展的一些問題提出相關建議,慢慢地積累了一些當代表的經驗。2003年起,我成為全國人大代表,今年繼續連任。
羊城晚報:2003年,您第一次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什么就敢于提出“保護私有財產”這么敏感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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