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今天上午,市房管局官員澄清傳媒對限价房誤解
本報今天上午消息 記者趙燕華報道:這兩天,國內有媒体報道廣州個別限价房項目疑是單位自建房、存在90平方米以上大戶型和“別墅”,今天上午11時,市國土房管局新聞發言人澄清了有關誤解。
該發言人表示,
廣州已公開出讓限价房用地10宗。由于是全國最早探索發展限价房的城市,無先例可循,因此廣州施行“雙限雙競”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目前出讓的10宗限价房項目中,2006年和2007年初出讓的7宗限价房是按照“國十五條”90平方米占七成的規定對戶型結构進行了限制,未全部規定在90平方米以下,其中限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比重為70%的項目1個,80%的4個,90%的2個。而2007年下半年出讓的三宗限价房用地戶型結构100%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
該發言人強調,廣州會妥善解決90平方米以上大戶型商品住房問題。廣州限价房用地供應完全采取公開、透明的競爭方式,沒有任何优惠條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定向供應和附加优惠條件的情況,戶型結构比例的限制完全執行國家“90平方米占七成”政策,不存在配建情況。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廣州已于2004年根据國發28號文等國家政策要求,全面停止了別墅用地供應和別墅類住房的批准建設,因此,不存在也不能存在配建別墅的情況。由于有關《辦法》出台后,此類大戶型商品住房不符合《辦法》對限价房戶型結构的要求,下一步,我們將通過修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額補繳地价的辦法加以解決。
具体做法:一是將此類住房從限价房中剔出。根据該原則,目前10個限价房178万平方米規划總建面積中有約150万平方米屬于限价房,扣除部分公建配套面積后約可提供限价房在1.5万套左右;二是按照公開出讓時同區域、同類別未限价商品住房用地成交地价与限价房項目實際成交地价之間的差額全額補繳地价,將其還原成未限价商品住房的性質,從而保證此類大戶型住房的開發利潤与同期、同區域、同類別商品住房基本一致;三是在補繳地价后取消限制性條件,由開發企業自行經營并承擔市場風險。
關于花都東風風神限价房項目員工优先購買權的情況,發言人稱,該項目在公開出讓時規定風神汽車公司的員工有优先購買權,主要原因是,該用地土地使用權原本屬于風神公司享有,規划用途也原本是為該企業工業生產配套建設的員工居住生活用地。2006年,為嚴格控制企業自建員工住房,同時兼顧考慮該公司員工的居住需要,風神公司自愿將該地塊土地使用權交還政府用作限价房用地公開出讓。
他強調,風神公司員工优先購買該項目限价房時,也必須符合限价房的申購條件。風神公司員工优先購買后仍有剩余限价房房源的,嚴格按《辦法》面向社會公開銷售。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