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隼
在青少年中討論正确的性愛觀,如濫交是否正确,窺淫癖是否變態,以及性愛責任等等問題与我們既定的主流的教育立場無關,因為,我們的教育立場是根本不讓青少年發生性關系。如此,中小學的“艷照門”主題班會和講座,如果不是普法教育,卻大談特談性道德,這哪儿跟哪儿啊!
“艷照門”事
件曝光,掀起了社會上的關注熱潮,教育界也不愿閑著,多好的教育机會啊,該乘著明星偶像們斯文掃地的東風給受教育者們上一課了。有高校把“艷照門”編入教材,放到課堂上討論。這個倒還有點理論聯系實際的教育工作作風,值得鼓勵。畢竟沒有先入為主的主導性的意見強行灌輸。但有些中小學也耐不住寂寞,秉持著一貫的“堵不如疏”的优良思想工作傳統,積极地向未成年人進行正确的人生觀和价值觀的引導。一時間,相關的主題班會、主題講座等,都被這股東風吹進了純淨的校園。
這個教育創意的确有水平,但是看看最后形成了什么結論?受教育者得到了什么教育?綜合不同學校的中小學生就此案所作的總結,列舉如下:一,陳冠希很坏,或者至少很變態;二,樹立正确的偶像觀,明星偶像們并不是道德標兵;三,不要濫交,男生要有責任感,女生不要太隨便;四,要注意隱私保護。如果從以上几個方面看,效果似乎真的不錯,也一定符合教育者的預期。但我還是心存忐忑,且不說思想這個東西,除了自己,誰有把握确證是否發生了預想的變化?是否能夠通過一場講座或一堂班會就可以徹底轉變?有點玄乎吧。就一些組織者的定性言論來看,是從一開始就是把這個事情當作反面教材來使用的。反面在哪里?———跟正确認識青春期有關,跟少男少女的性態度有關,跟正确認識并自覺抵制网絡情色內容有關———而問題的核心,披露并傳播他人隱私是錯誤的,是犯罪,卻被弱化了。
“艷照門”事件跟青少年教育的諸多方面的确可以扯上關系,但我以為,這种關系上的教育意義是非常牽強的。一個成年人,他濫交,他有某种自拍窺淫癖,他喜歡某种生活方式,不是通過誘騙、脅迫以及控制他人意志的手段,而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你當然可以不喜歡,甚至很不安,但你能說這是不道德?你能說這是很坏很變態?最多你有權說,這個不合“我的道德”。因為他沒有強迫你看,強迫你知道,故意讓你不安!在成年人之間,個体自主性充分滿足的條件下,所謂“只有主流的性道德,沒有惡的性道德”的判斷,确實道出了性倫理中的核心价值。在此案例中,人們太多糾纏于當事人(我更愿意稱呼他們為“受害人”)的道德責任,把個人隱私部分拿來當眾審判,卻好像都忘記了那個罪惡的中心———披露相片的罪犯。
從“艷照門”事件中,青少年們學會了什么?———不濫交?教育者難道想要告訴他們認真和專一的“交”就可以了?———偶像很坏很變態?難道那些藝人偶像是靠做道德標兵樹立起來的?———保護隱私?這個就更滑稽,如果就這一個教育目的,倒還湊合,擱在一塊就否定了前几個了,這難道是在說,做什么都沒關系,悄悄地嘛,保護好隱私,不要讓人知道了就行了?我看,不如簡單點,直接說:“同學們,那些事都是成年人做的,很有爭議,而且作為偶像,應該行為檢點,以良好形象示人,你們普通未成年人,容易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也不要做!”很遺憾,這個最該達到的教育目的,教育者們明顯忽略,至少,沒有相關的成效反映。
未成年人的一個重要的心理特點就是獵奇,性禁忌愈嚴重,成年人愈加想預先防范,他們的好奇心愈加受到激發。在沒開講座或班會之前,肯定不是所有人都看過听過,開完了以后,相信百分之一百的人要去想辦法弄來看看了。這個無關青少年的生理上的性萌動(那是真切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應該要“疏或堵”的問題。成年教育者的最好教育方法就是不主動表示關注態度,被動的表態,也大可以“此事与你們基本無關”了結。在青少年中討論墮胎的權利問題是荒唐的,因為現有法律倫理空間中,他們根本無權怀孕。同樣的道理,跟他們討論正确的性愛觀,如濫交是否正确,窺淫癖是否變態,以及性愛責任等等問題与我們既定的主流的教育立場無關,因為,我們的教育立場是根本不讓青少年發生性關系。如此,中小學的“艷照門”主題班會和講座,如果不是普法教育(涉及侵犯他人隱私),卻大談特談性道德,這哪儿跟哪儿啊!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