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群
一俟在机构和人員裁減上做文章,我們擔心今天“減”下來的,明天還會“加”上去,就不會是沒有理由的。因為歷次政府机构改革,似乎都被套牢在這個怪圈中
在即將開始的新一輪國務院机构改革中,大部委制備受世人關注(見昨天《羊城晚報》)。
确實,我國從國務院到各級政府行政管理机构
,目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相當部分領域的机构設置,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部門重复、管理職能交叉甚至上下錯位的情況。這种迂回交錯、疊床架屋的行政架构,不但讓行政對象感到不知就里,辦事极其不便,而且由于政出多門,經常造成政策不一致、環節不配套,和出現問題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的現象,是造成政府行政成本增大、行政效能減弱的根本原因。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共管理事務重要性的日益凸顯,這种机构設置模式將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因此,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贊成并期待這一次的机构改革,它具備的社會基礎要超于以往。但是,我們國家歷次机构改革總走不出循環往复那個怪圈的經驗教訓,卻是我們不能不認真汲取的。
如果用最簡單的話語表述,政府机构改革的原則取向,可以概括為四個字:精簡、效能。盡管實施大部委制度的机构改革,其核心考慮點是科學、理性、整合這几個因素,和以往机构改革強調一般意義上的精簡机构還不完全一樣,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其最終体現的結果,將仍然不出精簡、效能原則。也就是說,實行大部委制,体現之一的還會是在机构和人員的精簡上,否則將是另一种疊床架屋。然而,一俟在机构和人員裁減上做文章,我們擔心今天“減”下來的,明天還會“加”上去,就不會是沒有理由的。因為歷次政府机构改革,似乎都被套牢在這個怪圈中。
問題的症結究竟在哪里?教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筆者以為,就在我們對“精兵”和“簡政”的關系缺乏清晰認識這點上。政府机构和人員的精簡,不是簡單的加減法,而是“兵”、“政”間存在著的一層依存關系。要真正做到“精兵”,必須要首先考慮“簡政”。而所謂“簡政”,就是要在我們該建設什么樣類型的政府上給予科學判斷,解決好政府究竟該管什么和不該管什么,哪些是政府的職能,哪些不是或不全是。當下中國,政府机构存在的最突出問題,就是“全能”、“全責”型,什么事政府都要管,什么責任都由政府包,否則就追究、倒查。試想,在這樣的氛圍下,為了履行職責,為了防范責任追究,政府机构和人員又怎么能有效地精簡下來呢?大部委制最終也會遇到這個問題,在精簡机构大的要素、大的環境沒有解決的情況下,歸類、整合后的部委,雖然可以取得精簡和效能的一時功效,可一旦到了這個大部委感到難負重荷的時候,就有可能再次重新孵化新的机构,重蹈分合、合分的覆轍。
所以,筆者認為,在實施大部委制度的机构改革中,最需要慎重對待和有所准備的,就是根据我國的國情,在政府職能和功能上作出理性、科學的划定,在“簡政”上首先下一番扎實功夫,對政府管理職能進行清晰定位。這不僅關系到大部委制机构改革的成功,也是為推動整個机构改革未雨綢繆。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