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國的南方醫大教授被殺案昨終審宣判

終審法官稱量刑上留余地是為把此案辦成“鐵證鐵案”
文/本報記者 傅漢榮 通訊員 林曄■
圖/本報記者 宋金峪
轟動一時的南方醫科大學教授卿三華被劫殺案昨天下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省高院終審駁回該案的抗訴、上訴,維持原判。核准廣州中級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刑二初字第99號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國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一審判“殺人不償命”輿論嘩然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量刑不當、畸輕,向省高院提出抗訴
2007年10月2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已歸案的五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周國華、劉謀欽、陽秋勇、劉青峰、陽志剛犯搶劫罪,被依法分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四年。
卿三華遭殘忍劫殺,涉案的5名被告人卻無人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此案經媒体披露后,輿論嘩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審對被告人周國華量刑不當,對其余被告人量刑畸輕,向廣東省高院提出抗訴;受害人家屬也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訴。在互聯网上,网民紛紛對法院“本著以少殺慎殺為原則”作出的判決爭論如潮,認為“凶手作案手段那么殘忍、惡劣,竟然沒判死刑,是在姑息罪犯”。
今年1月25日,廣東省高院接到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支持刑事抗訴意見書”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并于今年2月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終審判決:原審定罪准确量刑适當
廣東省高院審理認為,未歸案的四名同案人罪責可能更重
廣東高院審理認為:從現有的證据看,未歸案的四名同案人里可能存在罪責比已歸案的五名被告人更重的情況。從全案看,現有證据不能證實被告人周國華是共同犯罪中罪責最為嚴重者;被告人劉謀欽在同案人致被害人死亡時不在現場,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責任人。原審判處周國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判處劉謀欽無期徒刑均适當。
其他三名被告人中,陽秋勇不是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責任人;劉青峰負責開車,沒有毆打被害人;被告人陽志剛負責銷贓,沒有毆打被害人,且僅參与一宗犯罪。原審對上述三名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十四年并無不當。
据了解,目前省高級法院已經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加大對未歸案同案人尹劍龍、廖繼友、陽錫庚、劉怡順的追捕力度。廣州市政法委已于2月21日發出督辦函,要求公安机關成立專門抓捕工作組,盡全力將未歸案嫌疑人快速追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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