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陳先岩表示將在全國人大提交議案,希望明确定性該類行為
本報訊 記者魯釔山、實習生高靜宁報道:廣州中院重審許霆后,社會各界反響強烈,觀點不一。對于這一產生全國影響的案件,江蘇省全國人大代表陳先岩表示,他將在認真調研后,在即將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提交相關議案,希望全
國人大對許霆惡意取款這類行為進行明确定性。
据悉,連日來,陳先岩已經對許霆案的整個發展過程以及其中的相關法律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為了讓調研更加扎實,他還与另一名全國人大代表高毅進一起,請來當地的法官、檢察官們以及其他法律界人士,對本案的法律規定、已有的司法解釋以及相關的法理問題進行了探討。
通過調研,陳先岩認為,許霆的行為可以理解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只要將其取得的款項歸還給銀行即可,而不是惡意盜取,其行為不构成盜竊罪。陳先岩表示,他將在議案中闡發他的這一觀點,希望全國人大能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這种行為的性質進行明晰的規范。
對此,廣東省全國人大代表、省社科院的陳勇也認為,在法律規定尚不清楚和完善的情況下,不該急于對本案作出判決。他表示,對“許霆們”的判決,應該經過仔細推敲和探討之后,依照全國人大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的相關解釋進行。如果相關的法律解釋認為這不是犯罪,那就沒必要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相關法律解釋認為這是犯罪,“那就應該依法懲處,決不姑息”。
但也有代表對此持否定態度,廣東省全國人大代表、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沙振權表示,法律的發展速度永遠是滯后于社會的發展的,在法律沒有詳細規定的情況下,根据司法獨立的原則,法官應該可以根据法律的精神和案件的性質獨立對案件作出判決。
网友“倒許派”升至四成
但大多數仍表示“判處無期過重”
廣州中院重審許霆案后,再次引發了网絡“地震”。因為許霆在庭審中“取款是為了保護銀行財產”等相關自辯,部分网友開始由“挺許派”轉向“倒許派”。從門戶网站到各大論壇,從虛擬社區到校園BBS,网絡上不再是為許霆“叫屈”的一邊倒的聲音,“倒許派”已經開始和“挺許派”分庭抗禮。抽樣調查顯示,“倒許派”已經達到評論人數總數的4成左右。但即便如此,認為“判處無期過重”的說法,仍然是絕對多數,其中也包括部分“倒許派”。
网友“西瓜王子”:“看到許霆在庭上的表現了吧。你們現在總算認識了他是什么樣的一個人,這下你們覺得他被判無期不冤枉了吧!誠然,他被判無期,許多人,包括我也覺得是重了點,但這樣的一件事,難道性質不惡劣嗎?有人說貪婪的心人人都有,是因為提款机或者說銀行有錯在先,誘惑了許霆。但被誘惑的人就不應該服罪嗎?有人口口聲聲說貪污犯怎么怎么樣,但是畢竟我們看到了許多貪污犯亦一樣的被判刑,并且,被判刑的貪污犯們,大都部分、或者全部交出了贓款。許霆交了嗎?不是自己的錢,到現在都不肯交,意欲何為?!”
网友“飛花”:“其實經過這些天的社會影響,事情已經在向著有利小許的方向發展了,他得到了大多數人的同情。但他在重審中所表達出來的,卻是事先沒人可以想象的……我仍然同情他的遭遇,但不想為他耗費太多的口舌了,只是希望能盡量少判他一點吧,無期太重了!”
网友“三月天”:“不管怎么樣,就算是許霆說假話,不誠實,總不至于被判刑,這個就相當于A跟B的道理:A在路上經過固定地點Z掉了200元,結果被路人B撿到了,但是A掉了錢就報了案,我們假設警察抓到元凶B了,結果,判了B無期,試問,B有什么罪?B只是撿到錢而已。”
网友“半杯可樂”:“錯和罪是兩碼事,許有錯,這一點沒人反對。但許用的是自己的卡、密碼,而且很重要的一點,他卡上如果錢不夠的話,銀行應該告訴儲戶余額不足并退卡。但是銀行付錢了……如果許要判無期的話,那銀行是不是要判死刑立即執行,因為銀行犯的法比許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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