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鹽務局:將考慮加大鹽的儲備量增強應急能力
本報訊 記者黃海云、通訊員馮啟明報道:昨天,廣東省鹽務局就近日關于京珠北韶關段撒鹽融冰是否會引起環境污染的話題作出明确回應,表示融雪所使用的鹽全都是國家和地方儲備的食用鹽,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此外,考慮到今后更好地應對各類自然
災害和突發事件,廣東省將進一步加大鹽的儲備量。
廣東省鹽務局負責人沈志強介紹,省鹽務局在接到省政府和省春運辦發出的“要求确保抗災融雪用鹽”的通知后,緊急啟動了《廣東省鹽業應對突發事件預案》,并下發《關于确保融雪鹽和碘鹽供應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全力做好道路融雪用鹽調撥供應工作。
“1月30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批准我省動用國家儲備鹽。此次所使用的融雪用鹽全部都是地方和國家儲備的食用鹽。從1月25日到2月5日,全省共使用融雪鹽2230吨。”沈志強還表示,儲備鹽在這次抗雪救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已考慮進一步加大省內鹽的儲備量。
對于韶關當地居民提出,使用融雪鹽是否會對水源造成污染的問題。省鹽務局計划管理處處長譚永飛表示,由韶關鹽業公司提供的融雪食鹽,經質監部門檢測,全部指標合格。此外,韶關當地有關部門日前也已對乳源縣大橋鎮紅光村等地的地下水進行了檢測,最新的檢驗結果表明,氯化物含量,個別樣本檢出每升83.4毫克,大部分樣本檢出每升21.3毫克以下,遠低于國家控制的不能超過每升250毫克的標准,綜合其他指標,檢驗的水樣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相關調查和檢測表明,乳源縣大橋鎮京珠北段沿線村庄目前的生活飲用水尚無證据表明受到化學性污染,京珠北段沿線村庄居民目前也無与融雪鹽相關的食源性疾病發生的報告。
鹽業專家分析指出,使用食鹽來融雪融冰不會對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在融雪融冰的過程中,融雪用鹽就已經被稀釋。相對于韶關市的積雪積冰量來說,拋撒的融雪用鹽比例是相當少的。”
(編輯:敏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