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增幅12.9%,目前為全國最高;廣州標准從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馬漢青,通訊員張祥、梁嘉敏報道:記者今早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省政府已下發《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決定提高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詳見下
表),從4月1日起執行。新標准為五個檔次,其中廣州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准,從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調整后,廣東的最低工資標准目前暫為全國最高。
据了解,此次調整是根据廣東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綜合考慮近期經濟增長、就業狀況、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的,調整后最低工資標准平均提高12.9%,每個類別增長率超過10%,其中第五類增長最快,提高了17.8%。
為促使各地根据當地實際,進一步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通知》在要求各市原則上統一執行省确定標准(深圳市按《深圳員工工資支付條例》執行)的基礎上,首次允許有條件的地區在省确定的標准上适當上調標准,但明确不得下調標准。個別市轄縣以及縣級市經濟發展水平与市區差异較大的,可以執行低一類標准。
廣東上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是2006年9月1日,標准為一類780元/月,二類690元/月,三類600元/月,四類500元/月,五類450元/月。
另据了解,今年1月份召開的全省勞動保障工作會議透露,廣東力爭從2008年起,連續三年提高最低工資標准。
4月1日起執行的廣東最低工資標准
一類 86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4.94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8.3元/小時 廣州
二類 77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4.43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7.4元/小時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三類 67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3.85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6.5元/小時 汕頭、惠州、江門
四類
58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3.33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5.6元/小時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云浮
五類 530元/月,折算的小時標准3.05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5.1元/小時 執行四類市的部分縣(縣級市)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