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BRT項目達22.9公里,總投資超13億元。如此巨大的投資,如此重大的決策,如果失敗豈能“無所謂”!市政道路等公共建設的投入,一分一厘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默客
□默客
BRT(快速公交系統)一度引起市民熱議。面對廣州“兩會”上委員和代表的追問,廣州市副市長甘新日前表示:“廣
州的BRT肯定要建,即使是失敗也無所謂,因為任何東西都是允許去嘗試的。中山大道的BRT就當是一個試驗。”(2月18日《新快報》)
“即使失敗也無所謂”?据此前的規划,廣州BRT項目達22.9公里,總投資超13億元。如此巨大的投資,如此重大的決策,如果失敗豈能“無所謂”!市政道路等公共建設的投入,一分一厘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何況,BRT項目承擔著緩解城市交通壓力、給市民提供出行便利等重任,實与市民福祉息息相關。如果失敗了,其后果嚴重不言而喻。
誠然,決策有風險,理論上都應允許嘗試乃至失敗。因此,決策理性至關重要,必須經過翔實細致的調查、縝密充分的論證,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倘若是公共事務,還應引入公共博弈、听取民意(如召開听證會、可行性論證、公開征求意見等一系列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決策失誤而造成公共利益的重大損失。反之,對決策既缺乏縝密論證、民主討論,從而導致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卻又以“交學費”或“試驗”等借口來開脫卸責,是不能原諒的。
BRT對廣州來說是新的嘗試,但國內外其他城市建設BRT的經驗教訓都可資借鑒。況且,現代公共決策基本可以通過調查、論證、討論、博弈等系列嚴格的程序,來确保決策的科學性,從而避免決策失誤造成的重大損失。同時,對決策失敗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應的對策以作彌補,也是公共決策的題中之義。而廣州BRT拋開巨大爭議不說,既然要搞,其決策就不能不格外謹慎,如果失敗,也應該有周全的善后措施———而這些,都應該向公眾明示。
對重大公共決策,即使允許嘗試乃至失敗,也必須是有前提條件的。而且,不管是何原因造成決策失誤導致公共利益受損,決策者對此都不應也不能“無所謂”!———即使決策者“無所謂”,公眾也不會答應。故在議政場合居然說出“即使失敗也無謂”這樣的話,實在太輕飄了。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