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机關搞提案“麻煩審查”,如何面對寄以厚望的公眾?提案也搞“麻煩審查”,自我設限、自縛手腳,說難听一點,就是“揮刀自宮”。———柳塘風
□柳塘風
“我最反對搞‘麻煩審查’!”在市政協分組討論上,已當過多年政協委員的高德良對市政協在進行提案審查時,因怕政府部門麻煩或辦不到,
而不予立案,提出异議。(2月17日《羊城晚報》)
在報紙上,經常看到某某提案不予立案云云,對此,一直以為是提案質量不高或者不切實際,而不予立案。高委員讓俺長了見識:“政府部門辦不辦得到,應該由他們直接面對委員,而不應設置多余的審查。”
政協机關進行提案審查時,先考慮政府部門會否麻煩,体現“先人后己”精神,這是難得的“換位思考”啊。不過,政協如此主動替政府部門“排憂解難”,政府部門也未必領情,蓋因這對他們改進工作未必有益。尤為重要的是,政協机關搞提案“麻煩審查”,又如何面對對政協工作寄以厚望的公眾?提案也搞“麻煩審查”,自我設限、自縛手腳,說難听一點,就是“揮刀自宮”。
政協為何要進行事前的“麻煩審查”?或許是基于現行權力架构下,政協机關的一种經驗性反應。政協一邊是權力擠壓,一邊是洶涌的民意,其微妙處境也不難体會。而傳統上,對“參政議政”的政協往往傾向于當“參謀”、“幫忙”、“不添亂”的角色定位,尤其是不給領導“添亂”。更直接的經驗也許就是,曾因立了“麻煩提案”而給政府部門及領導添了“麻煩”,甚至因此挨了批、吃了虧。對提案進行“麻煩審查”,正是這种“慣性”使然。
但如此一來,處境微妙的政協工作又難免愈顯其窘態,如遭遇權力的推諉、敷衍等。同日的另一則報道正是佐證———某些部門對提案的答复往往是:很好很重要,但就是不落實。對此,一些委員表示不滿,但又覺無奈。
對此,筆者認為,一方面政協自身要不斷拓寬參政議政的新天地,努力履行政協章程和法律賦予的職能;另一方面領導也應端正觀念,正确對待政協的“麻煩提案”,態度上要認真、要重視,行動上要落實,同時不得刁難、以權壓人。只有如此,才能消除提案“麻煩審查”的不正常現象。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