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多部門合作建立健全操作流程
本報訊 記者趙燕華報道:廣州市“兩會”今天起舉行,有人大代表再度呼吁早日解決“房產辦證難問題”。為此,市房管局回應,破解歷史遺留“辦證難”工作一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剛剛在春節前,正式頒布實施《關于解決我市歷史遺留的辦理房產證問題的
若干意見》,標志著廣州市歷史遺留的房地產“辦證難”問題已進入實質性解決的新階段。
据了解,為便于市民了解政策和具体辦事流程,市國土房管局將于2月中旬開展1至2次大型現場咨詢活動。在2月底至3月初,出台包括操作流程、辦證時限等在內的《實施細則》后,將正式按照《意見》的規定對外接受單位或小業主辦證申請,預計在2009年底前將基本解決這些歷史遺留的辦證難問題。
据分析,廣州市歷史遺留“辦證難”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建設單位在國有土地開發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比如違法建設、違規銷售、欠繳國家稅費等等,使得其開發建設的項目不具備辦理整体規划驗收、初始确權登記的法定條件,牽連到小業主無法領取房產證,加之,部分建設單位倒閉、破產、撤銷或兼并,造成這些小業主辦證問題難以循正常途徑來解決。
据市國土房管局介紹,《若干意見》出台后,市政府將于近期牽頭成立,由國土房管、建設、規划、財政、工商、稅收、公安等多個部門組成的全市破解“辦證難”領導小組,加快建立健全多部門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保證這項惠民決策能落實。
在《若干意見》中,廣州市采取了多項大膽創新的制度。其中,從便民、利民出發,改革創新了權屬登記程序,將大确權(樓宇初始登記)与小确權(小業主辦證)合二為一,允許小業主單方直接申請辦理确權,符合條件的即可發證。不過,房管局相關負責人建議,最好是同一棟樓的小業主集体統計后辦理,這樣可節約成本。
(編輯: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