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年初一至昨天,全省發生七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四起涉及摩托車
本報訊 記者胡軍、通訊員汪春洋報道:“馬路殺手”摩托車頻頻“殺人”———從年初一至昨天,全省共發生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起,其中就有4起涉及摩托車,共造成13人死亡。交警部門透露,出事時,這13名死者都沒戴安全頭
盔。
前天凌晨1時許,國道324線惠東縣稔山鎮大埔屯路段,一輛無牌摩托車与一輛大貨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上2人當場死亡,1名重傷者經送醫院搶救,于當日下午搶救無效死亡。
無論是乘摩托車,還是騎摩托車,按照規定,都必須佩戴符合質量技術標准的安全頭盔,但記者在一些非禁摩區采訪時發現,騎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現象比比皆是,這种情況在農村地區更突出,而當交警要查車時,一些人還頗多怨言:“這里又不是城區,用不用查得那么嚴?”言下之意,戴頭盔是在城區的事。
据統計,2007年,全國近8万起死亡交通事故中,有接近半數死亡者是摩托車駕乘人員,而駕乘人員當中,則又有七成的人是因為沒有佩戴安全頭盔,導致頭部受傷而死亡。也就是說,每年大約有近2.5万人死于未戴安全頭盔。由此可見,駕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是造成摩托車駕乘人員高死亡率的最重要原因。
省交警部門負責人介紹,由于騎乘摩托車時人的重心較高,交通事故發生撞擊時由于慣性,人頭、肩部著地的可能性較大,這個撞擊力根据撞擊速度不同一般都超過800公斤以上。人的頭部大約可以承受450公斤的沖擊力,接近或者超過450公斤的沖擊力,都有可能造成頭部受傷而死亡。而一個符合國家質量技術安全標准的“安全頭盔”,其相關部件可以減少1850公斤的沖擊力,使頭部在發生事故受到的沖擊力基本上可以小于400公斤,從而可以有效保護頭部避免受到傷害。
(編輯: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