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句
過年給孩子壓歲錢只是一种習俗,給多少甚至給不給都沒有定規。而工資卻是一种勞動報酬,它不僅必須支付,而且理應体現公平的原則。如果壓歲錢都要与GDP同步增長,那么工資不是更應該与GDP保持同步嗎?———盛大林
□盛大林
按去年的“价碼”給女儿發壓歲錢,卻被女儿退了回
來,理由是:壓歲錢未与GDP同步。女儿在退回500元的紅包時笑著說:“老爸,去年中國GDP的增長是11%喲,你就算不多給,至少也要与GDP同步吧!”父親說:“國家GDP不等于家庭GDP呀!況且去年的CPI漲幅也超過了5%啊。”女儿又說:“我也是CPI的承擔者啊。”七天之后(即正月初七),父親在加碼的情況下才把壓歲錢發下去;不料,女儿又提出要50元的滯納金。(据2月14日《羊城晚報》)
父說父有理,女說女有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很顯然,問題出在“家庭GDP沒有漲”上———如果家庭GDP隨著國家GDP同步增長,那么壓歲錢与家庭GDP同步增長也就順理成章了。
2006年,上海市總工會對250家企業一線從業人員進行的調查顯示,50.6%的職工在近3年內沒有加過工資,最長的6年來分文未加。前不久發布的《2007中國企業競爭力報告》藍皮書顯示:2007年,中國企業盈利水平明顯提高,中國企業利潤總額已經進入快速增長的階段。但,企業利潤的增長一部分原因來自成本超常壓縮,其中,勞動者報酬的減少是重要方面。尤其是去年以來,CPI不斷攀高,本來就不高的工資增長几乎被抵銷。
為了保證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工資的正常增長,國家制定了最低工資標准以及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指導線。但是,本為“底線”的最低工資標准往往成為“標准工資”,所謂“工資增長指導線”也因為標准偏低、彈性過大(很多地方的“指導線”下限標准在3%左右)且無強制性,無從發揮真正的作用。同時,工會也處于有名無實的狀態。在這种情況下,職工的博弈勇气和能力就顯得更加重要。雖然在資方市場中,勞方處于絕對的弱勢,但如果大家都像武漢的這個女儿一樣“据理力爭”而且共同發聲,還是具有一定的談判能力。一些農民工已經開始這樣做。据報道,在鄭州年后的勞務市場中,求職的農民工們普遍提高了自己的要价。
過年給孩子壓歲錢只是一种習俗,給多少甚至給不給都沒有定規。而工資卻是一种勞動報酬,它不僅必須支付,而且理應体現公平的原則。如果壓歲錢都要与GDP同步增長,那么工資不是更應該与GDP保持同步嗎?
(編輯:Rob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