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華社專電 印度一家法庭11日開庭審理一樁雇佣官司,原被告的爭論點竟是兩撇胡子。
原告維克多·德在起訴書中說,他1994年被印度國家航空公司錄用為空乘人員,不久即獲晉升。不過,到了1998年,公司命令他不得從事空中服務工作,3年后又將他強行辭退。印航提供的理由僅僅是,維克多留有翹八字胡,違反了員工儀表
相關規定。
維克多認為,蓄胡是他家族傳統之一,公司不應以此為由將他開除。
法官似乎對維克多持同情態度。法官卡特朱告訴印度報業托拉斯記者:“一個人留有胡須就應被開除嗎?現在可是民主社會。”
(編輯: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