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礦長被究刑責
新華社今日9時專電 山東省4日分別通報了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8·17”潰水淹井事故災難和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鋁母線鑄造分厂“8·19”鋁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兩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
2007年8月17日,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發生
潰水淹井事故災難,造成172人死亡。新泰市名公煤礦同時被淹,造成9人死亡。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嚴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但也暴露出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在應對极端天气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山東省有關方面依法依紀對26名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其中,對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和名公煤礦礦長等6名責任人移交司法机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名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党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在受到党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中,有地(廳)級干部3人,縣(處)級干部5人。
(編輯: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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