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魚 圖/春鳴

陝西一女孩當伴娘時被几名男賓大肆“揩油”,“四五個人抱住我,在我身上亂摸找紅包。還把我舉起來,再扔到地上”。气憤的她,選擇了報警。(据《華商報》)
每到節假日,婦聯就會接到類似的投訴。但有人卻認為,婚禮上“不玩不熱鬧”,伴娘忍一下就過去了,報警是“不給新人面子。哪怕是自己的親人朋友,只要做了伴娘,就要配合”———而持這种觀點的無一例外是男士。
据說,對于現場未婚男女青年,傳統婚禮中的此類“玩笑”有著婚前教育的作用。但如今咨詢發達,青年們雖然未婚,但婚前教育卻已經并不匱乏了。缺乏了傳統農業社會的封閉環境和相關道德制約,在群体宣泄的氛圍中,道德和理性被邪惡和獸性襲擊,“婚前教育”演變成為對女性的公然侮辱,在法律上,叫做“性騷扰”、“性侵犯”。
如何才能杜絕“狼”們以習俗之名行齷齪之事?女性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治社會,只有一條,即拿起法律的武器。舍此,別無它法。
(編輯: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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