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
2007年7月,一名河南籍入京務工人員妻子因產后大出血死在北京三院,并欠下53万元醫療費。醫院建議他捐出妻子遺体用于醫學解剖,這筆巨額醫療費即一筆勾銷。但當事人覺得無法承擔一輩子的良心債,經過長達半年的拖延,遂于昨日寫下一紙還款保證書,打算用106年、子孫三代共償此債(《京華時報》1月
25日)。
讀罷新聞,對于死者家屬拒絕院方用遺体抵債的建議,在有“死者為大”這樣傳統倫理的國度里,我們對家屬的決定下意識地抱有一份理解和同情。与此同時,對于醫院提出以尸抵債方案中所透露的逾越常規和違背人道的荒唐,我們或許也會下意識地感到憤慨。但出于情緒簡單地苛責院方無濟于事,且也有失公平。作為一家醫療机构,著名的北醫三院在漫長的47天里對危重病人進行了積极的搶救,無疑是令人稱道的;事后所欠的53万元醫藥費用,院方亦需要遵循自己的制度規章予以追討解決,難以因同情之心一筆勾銷,如若它沒有提出如此荒唐的解決辦法,自然也有可以理解之處。
當然,在中國特定的國情之下,在社會輿論或大人物的批示簽字的強大壓力下,欲使院方做出這种超越其運作常規的舉動,慨然加以勾銷,也并非沒有可能。但在千頭万緒的類似社會問題面前,期求非常規的渠道終究不是根本解決之道。
在面對醫療產業化所帶來的高昂醫藥費用面前,那令人惊愕的高額醫療費用,一個務工的農民家庭勢難承擔。但誠如院方辯白,醫院并非慈善机构,也需要經營生存。醫院值得指責之處,應該是它漠視了中國人的傳統倫理,触犯了現代的人道价值。但面對廣闊的社會,醫院如同病人家屬一樣,亦是一個渺小的個体,同樣不具備承擔道義的鐵肩。解构當事雙方糾葛的焦點所在,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缺損了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國家社會保障体系的介入。從新聞報道中我們也已知道,那位命運悲慘的農婦,生前既沒有醫療保險,也沒有農村合作醫療。面對這樣慘痛的局面,我們不由得要考問,在這個GDP以近兩位數的速度增長、國家稅收超過5万億元的國度里,億万普通國民的生存保障仍然如此微薄,那么這些數字狂歡的真實意義究竟在哪里?我們距离倉廩實而知禮節的文化理想究竟還有多遠?
在眼前的這幕悲劇面前,或許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祈盼社會保障制度的盡快普及落實,以避免類似“以尸抵債”這樣的卑下怪象在我們的土地上重演。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