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成責任企業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与工人協商簽訂勞動合同
本報訊 記者吳彤、通訊員越宣報道:越秀區區100名環衛工人与其雇主的合同“爭拗”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昨天越秀區作出回應,要求廣州万家美物業清洁有限公司嚴格執行与工人們已經簽訂的《勞動合同》,發放統一的工
資福利待遇。
這次爭拗的焦點在“勞動合同”上,環衛工人不滿万家美公司未按《勞動法》規定強行与環衛工作簽訂勞動合同,他們提出企業按原勞動合同繼續不變、明确每周只加班一天并按規定計發加班費、享受年休假等要求。
据了解,越秀區市政道路保洁作業市場化工作中標的6家公司,僅有万家美公司未妥善解決工人問題,其余5家公司已基本与工人順利完成簽約。
為了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越秀區責成承包企業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与工人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作出要求,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工人按統一的工資福利待遇簽訂補充協議,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區財政撥款解決。同時,要求區市容環衛局明确對承包公司的監管責任,保證合同中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落實到位,力爭盡快消除工人的思想顧慮。
据了解,万家美公司已經向工人道歉,并將公司的書面道歉書發到各班組。此外,越秀區市容環衛局制定了專項工作預案,确保環衛保洁作業水平不下降。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越秀區將市政道路保洁作業,分別承包給廣州万家美物業清洁有限公司等6個中標企業經營,承包期為2年,今年1月1日起實行市場化運作。万家美公司与工人協商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在未按要求報區市容環衛局審核同意的情況下,將公司單方擬訂的勞動合同文本和規章制度(初稿)交給班組長討論。由于勞動合同和規章制度中的一些條款條件比較苛刻,甚至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要求,工人對公司產生了較大的抵触情緒,雖經區市容環衛局多次協調,仍未能消除,引發該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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