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滿公司要求解決金滿苑問題
本報訊 記者蔣錚、通訊員史劍報道:“我們上個月已經上訪過一次,現在還不收回建委發文,產權證也辦不了!”在昨天的建委接訪日上,跟線近一年的記者首回見到開發商上訪。“金滿花園被處理,憑什么拉金滿苑‘連坐’?”昨天,金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6位上
訪者大聲陳述,中气十足:“你們媒体老是把金滿花園和金滿苑混為一談,現在金滿花園陷入法律糾紛,為什么我們金滿苑也辦理不了產權證?!”
建委有關人士解釋,金滿花園和金滿苑同屬“金滿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金滿花園涉及法律糾紛,按照“限制財產轉移”的規定,開發商未賣出去的房產一律不准銷售,這其中當然包括金滿苑部分未售出的房產;金滿苑已經銷售的70多戶住宅、商鋪、車位,可以按照集資房的性質,辦理相關產權證。但有關部門強調,剩余20多戶住宅、商鋪、車位,仍屬于開發商,既然開發商的“金滿花園案”還沒解決,這部分資產就應嚴禁銷售,更不要說辦理產權證。
据悉,去年市規划局曾以違章建筑為由對金滿公司處以1500万元的罰款,市國土局也發出禁售令,勒令其暫不能銷售“金滿家園”。但金滿公司不服處罰,將市規划局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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