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敏感商品”實行提价申報和調价備案制度
本報訊 据新華网報道:天津市從23日起實施臨時价格干預措施,對部分与群眾基本生活關系密切的商品實行提价申報和調价備案制度。根据實施辦法,若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企業虧損經營。
据了解,此次實行提价申報和調价備案制度的主要商品包括:部分品牌和規
格的面粉、大米、挂面,調和油、豆油、花生油,奶粉和牛奶,豬肉、牛羊肉的主要品种,雞蛋,罐裝液化石油气、蜂窩煤。
天津市納入提价申報的企業共5家,均為糧食、食用植物油和牛奶生產加工的骨干企業,在市場銷量中占有相當的份額;納入調价備案的企業共38家,主要是經營糧食、食用植物油、雞蛋、牛奶、奶粉、豬肉、牛羊肉的大中型超市和連鎖商店以及少數區縣經營民用燃料的企業。
根据實施辦法,實行提价申報的企業應當在提价前10個工作日,向天津市物价局提出書面報告。企業申報提价的商品單位提价額不得高于單位成本增加額。市物价局應在受理后7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企業是否可以提价。這個辦法同時規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得要求企業虧損經營。
根据實施辦法,實行調价備案的超市、連鎖商店等經營企業,對相關商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調价后24小時內將調价書面報告送達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門:一次調高价格達到4%以上的;10日內連續調高价格累計6%以上的;30日內連續調高价格累計10%以上的。
(曾志堅)
(編輯:kaiz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