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今天通報五起重特大事故處理情況,183人被查處
新華社快訊 記者從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鳳凰“8·13”堤溪沱江大橋坍塌事故,初步查明湘西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門有關人員有受賄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
本報今天綜合消息 監察部副部長王偉今天通報了2007年下半年
查結的5起重特大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
王偉說,監察部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了江西上饒“3·17”道路交通黑火藥爆炸特別重大事故、山西省晉中市靈石縣南山煤礦“11·12”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遼宁省鐵岭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4·18”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山西省臨汾市蒲鄧煤礦“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湖南省鳳凰縣“8·13”堤溪沱江大橋特別重大坍塌事故等5起事故。
在這5起事故中,共查處有關責任人員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關處理78人,給予党紀政紀處分105人(包括給予撤銷党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31人)。在受到党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中,有地(廳)級干部7人,縣(處)級干部32人,科級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員66人。
王偉說,主要分為以下几种情況:
一是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關處理的有78人。如山西省臨汾市蒲鄧煤礦“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買賣爆炸物罪、玩忽職守罪等被移送司法机關處理的共有28人。
二是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紀律處分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25人。如湖南省鳳凰縣“8·13”堤溪沱江大橋特別重大坍塌事故,大橋的施工單位湖南路橋建設集團公司嚴重違反工程建設基本程序和質量標准,盲目加快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差。給予了該集團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撤銷行政職務的處分。
三是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給予紀律處分的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64人。如遼宁省鐵岭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4·18”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共有14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分別受到党紀政紀處分。
四是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被給予紀律處分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有關負責人16人。
(編輯: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