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應是公共的路”,代表委員建議徹底清查、撤除不合理收費站

廣東目前有接近300個公路收費站 本報記者朱文海攝
■國家規定相鄰收費站間距不得少于50公里,可有路段90公里就有四個收費站
■人大代表稱,有的收費站超出原收費年限后,擅將年限往后推延20年
■同一條路經過的地區,各地利益均沾,這种審批原則下,收費站難免頻密
■數量眾多的收費站卡斷了城市間的聯系,“都市圈”進出成本高
本報記者 許琛 崔朝陽 周樂瑞 胡軍
馮小靜 陳曉璇 王雷 韓平
基層代表話民生
廣東路橋建設里程和速度全國領先,同時也帶來了數量眾多的路橋收費站。今年省兩會期間,多名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抨擊:目前廣東公路收費站過多,給市民帶來很大不便和負擔,應撤銷過多的公路收費站。
省人大代表李德鋒昨日提交建議,今年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一次徹底清查,對凡不符合《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收費站點,堅決撤除。
200米設了兩個收費站
一些二級公路不得收費仍在收費
省人大代表李德鋒認為,廣東目前無論是高等級公路還是普通公路,仍存在公路收費站點不合規定設置和過多過密的問題。
李德鋒介紹說,國務院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明确規定:非封閉式的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的間距不得少于50公里。但是,在國道324線羅定、云浮境內90多公里的路段仍保持著振民亭、沖花、茶洞、素龍四個收費站。
“特別是振民亭收費站,距离廣云高速公路河口出入口的收費站還不到200米,造成所有從廣云高速公路河口出口一出去的車輛立即又要交費,汽車剛剛起步就又要剎車了。一般小車要交10元,其他客運車輛最高要交35元,造成重复收費或多重收費。”
李德鋒說,按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但在廣東還有許多收費站已經超過了這兩個期限仍然繼續收費。
“收費不合理的還有一些二級公路,按照規定這些公路是不得收費的。但仍有許多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公路仍然設置收費站繼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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