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報記者 李青 圖/采采
歲末年初,對手頭的保險計划進行一年一度的“体檢”,不少市民感到不滿意。周先生向保險公司繳了15年的保費,可是從來沒有發生狀況。眼見著手頭這份定期壽險保單就要到期,周先生感到自己十几年來掏出的真金白銀除了買了個放心,并沒有對自己有實質性幫助。
剛剛參加
工作不久的小陳想為自己購買重大疾病險。雖然最合小陳心意的是終身重疾險,可以小陳現有的經濟實力,卻只能購買定期重疾險。專家指出,像周先生和小陳這樣的情況,只要巧用保單的“可轉換權益”,就可以“曲線救國”。
轉換一:已繳保費再盤活
周先生35歲的時候,貸款39万元買房,需20年還清,約2500元的房款成為家中每月的主要支出。為了防不測避免債務危机,他為自己投保了保額為50万元的一款定期壽險產品,保險期限到55周歲,每年要交保費1650元,累計共需交保費5万余元。
按照保險合同,周先生再繳費5年,保險合同就要終止。15年下來,周先生共計繳費24750元,沒有發生任何理賠,周先生覺得2万多元“白繳了”!
專家稱,目前不少定期保險規定,在合同有效期間內,投保人可于合同生效滿兩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對應日將合同轉換為公司當時認可的終身、兩全或年金保險合同,轉換后的新合同將于轉換日開始生效,保險公司將按以原合同的核保等級、轉換之日被保險人的年齡及新合同的費率計算保險費。“如果周先生的保險合同帶有‘可轉換權益’,則周先生可以選擇在保單合同期滿前,行使‘可轉換權益’,以現有保險的現金价值充抵保費,將原保單轉換為兩全壽險、終身壽險、養老險等更符合自己需要的險种。這樣,既不至于完全浪費數十年繳納的保費,又可以使自己獲得更需要的保障。”中國人壽相關人士指出。
以周先生為例,周先生繳費15年后,定期壽險賬戶的現金价值大約在6000元。如果周先生覺得此時身故保障對自己意義有限,可以將定期壽險轉換為兩全保險或年金保險,這樣,就相當于變相將繳納的保費拿回了四分之一,且可以將保障變成生存時的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