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魚 圖/春鳴

要取回自己丟失的手机,必須先向“拾金不昧”的商場員工寫封感謝信,并張貼在該商場的員工通道處。湖北江夏的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對這個要求感到很詫异
。(据《楚天金報》)
東西丟了,眾里尋它千百度,原本以為無望,卻突然有人告訴你撿到了,高興之外,自然是對拾金不昧者充滿感激之情。為了表達感激之情,不少失主甚至會以現金相酬。
然而,撿到李先生手机的保洁員不要現金,要感謝信。据說是商場的建議失主寫封感謝信,目的有兩個,一是失主履行了相關手續,二是對員工“拾金不昧”的行為給予精神獎勵。雖說最后李先生無條件拿回了手机,但被索要感謝的經歷,讓他感到不是滋味。謝意和金錢一樣重在主動給予,如果以為交換,則跡近要挾了。
(編輯:侯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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