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產后將年增約1400万元利潤
本報訊 海南椰島(600238)日前簽訂重大合同,達產后預計將年增利潤1400万元。
海南椰島日前發布重大合同公告稱,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召開董事會2007年第十八次會議,會議審議同意与老撾政府進行木薯种植与木薯加工開發項目合作。海南椰島披露,雙方簽署的項
目合作開發框架協議規定:老撾將沙灣拿吉省已規定區域租賃給公司,賦予公司在該開發區內(總面積4498公頃)進行木薯种植和建設加工項目的權利,土地租賃期限定為30年(自協議簽署之日起計算),協議可以延長,每次10年,依照老撾政府的書面批准,開發項目的投資總額為2500万美元,達產后將年增約1400万元利潤。
海南椰島表示,該協議履行對公司2007年度的資產總額、淨資產和淨利潤等不构成重大影響。項目預計3年達產,第一年達產20%,第二年達產60%,第三年達產100%,初步測算項目達產后每年創造約1400万元利潤。但該項目也同時面臨三大風險:項目尚未開工,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由于与外國政府簽訂協議,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老撾政府在外資引進、匯兌限制、項目立項、出口等方面政策的影響。此協議為框架協議,雙方權利義務并未落實到具体操作之中。公司將視項目的進展及時披露相關情況。(嚴麗梅)
(編輯: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