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濤
對于2008年參加高考的高中畢業生來說,他們能夠填報志愿的大學可能會少了几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警學院等公安部屬大學將停止招收本科生。中國的警察教育培訓体制發生重大變革,由學歷教育向培訓教育轉變。(1月2日《羊城晚報》)
對于警察教育由學歷教育向培訓教育轉變,還原了警
察教育的本質。這种改革會不會堵死平民百姓進入警察的通道,而警察學校會不會成為公安子弟和關系戶的腐敗通道?
從《公務員法》頒布后,公安警察子弟通過內部名額或者托關系進入警察學校后,畢業后進入了公安机關的現象有所改觀。因為即使能進入警察學校,畢業后仍然要通過公務員考試才能進入公安机關。而現在警察學校“入學即入警,畢業后由公安部直接派到公安机關工作,不存在就業難題”。也就是說,今后,大學畢業生只要能考入警察學校,不需要參加公務員考試,就可以成為警察,成為國家公務員。
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成為公務員都必須參加公務員考試,警察是公務員,那么為什么以后警校的學生就可能例外?在當今公務員考試參考人員与錄用人員比例是100:1,個別崗位甚至是1000:1的情形下,警察學校很容易成為權力尋租最佳地帶。那么,作為公安机關的領導干部、內部人員以及其他享有權力的人,他們与警察學校存在天然的聯系,因此這些人更有可能通過關系,將自己的子弟送入警察學校,如此一來,就對其他不具有關系的公民是一种巨大的不平等。
因此,警察教育由學歷教育向培訓教育的轉變,應該是有條件的:大學生畢業后要進入警察學校,先必須成為公務員,成為一名正式的人民警察,才能進入警察學校就讀。如此,警察學校才能真正成為警察的培訓技能的學校,而不是大學生就業基地,以及權力尋租的必爭之地!
(編輯: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