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媛
河南省駐馬店高級中學今年有兩個“省級优秀學生”指標。校方聲稱,只有3人“夠資格”參加評選。這3名候選人都是本校教師子女。除校長李剛的儿子李天外,另外兩人在高中階段有過留級經歷。校長李剛很坦率地告訴記者,在過去5年中,學校一共獲得13個“省級优秀學生”的指標,其中只有兩名非教師子女
獲評。(《中國青年報》12月26日)
顯然,如此評選优秀學生,既不符合上級的規定,也不符合實際情況。正如校長所言,教師子女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都是老師投票,沒辦法。說白了,這兩個“省級优秀學生”的指標,就相當于是教育部門攤派給教師的額外福利,從它產生的時候起,就注定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結果。
這樣不合情不合理的評選,在今天的社會卻是如此廣泛地存在著。譬如人們常常感嘆,“‘光榮榜’上怎么全是官?”譬如每每有貪官落馬,人們就會惊詫地發現,伴隨其斑斑劣跡的是,也常常是“榮譽等身”,可以謂之“中國式評選”。它就像一個強大的社會“潛規則”,雖然抬不上桌面,卻滲透于每一個角落,被人們默默遵守著,服從著;它又像一個無法顛覆的傳統,既得利益者們樂在其中,演繹著一個又一個贏者通吃的現實利益格局,瓜分著极為有限的公共資源,卻不需付出任何成本。
這同樣是對社會的一种有形傷害。輕者而言,它是對公平的挑釁。重則而言,它也是一种腐敗。“中國式評選”之所以會大行其道,其根本無外乎“利益”二字。按規定,省級优秀學生能獲得高考加20分或保送上大學的資格。發生在教育行業的“中國式評選”尤其令人擔憂。當為師不能表、其行不夠端的時候,站在三尺講台上,是否能掩飾住內心的不安?是否還能獲得學生由衷的敬畏?
(編輯:侯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