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全國人大代表認為這是一個很特殊的案件,應仔細推敲
本報今天消息 記者魯釔山報道:昨日,廣州律師何富杰上書全國人大,希望在相關法律解釋中為“許霆式”惡意取款行為定性。此事引起了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的熱議,有代表認為這种行為屬于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不應嚴懲。
全國人大代
表、廣東省社科院院長陳勇認為,對于利用ATM机自身錯誤惡意取款這一類案件,應該依法辦理,但在法律規定尚不清楚和完善的情況下,不該急于對本案作出判決。“對他們的判決,應該經過仔細推敲和探討之后,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相關解釋進行。如果相關的法律解釋認為這不是犯罪,那就沒必要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湛江師范學院院長郭澤深認為,利用ATM机自身錯誤惡意取款,屬于道德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取款人應該把錢給銀行退回去,如果其行為沒有給國家或企業的財產造成損失,就不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更不能判其無期徒刑。作為取款行為所涉及的另一方———銀行,則應該向公眾道歉,畢竟是其ATM机自身的原因造成了其所提供的服務不合格。“正如一輛高速行駛的貨車上掉下了一箱貨物,有人撿走了沒還,只要貨物掉下來不是由于撿貨的人造成的,就只是道德問題,而不牽涉法律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華南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沙振權表示,社會在飛速發展,法律不可能將所有的新生事物都納入到其中,不可能每一個案件都能在法律中找到相關條文。在法律沒有詳細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以根据事件的性質,以其充分的理性,對案件作出判決。“許霆取款案是一個很特殊的案件,這种事情發生的几率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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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人難擋“許霆式”誘惑
昨日,針對許霆取款案,新浪网和騰訊网都展開了网絡調查,調查結果顯示,表示能抵擋誘惑的网友為數不多,而認為銀行應該負責的网友則很多。新浪調查(共有1760人參加)
ATM机出故障,銀行該不該擔責?
97.27%的人認為應該。理由是ATM机是銀行業務的組成部分,出了故障,銀行不應該把所有責任都推在客戶或ATM机的生產和維護商身上。
2.15%的人認為不該。理由是ATM机出故障這是不可抗力,而非人為原因造成的,銀行沒有必要為此承擔責任。
0.58%的人表示不好說,不清楚。騰訊調查(共有19838人參加)
“如果你遇到相似情況,你會從ATM上多取錢嗎?”
49.1%的人表示會多取,事后追究的話就說不是故意。
43.5%的人表示不知所措。
7.4%的人說不會多取,會給銀行反映情況。
(編輯:敏華)